六人利用 AI 越狱生成淫秽物品牟利获刑,法官提醒技术中立不等于技术无罪 这条更新来自 ithome.com,发布时间为 2026-09-08,Aioga 保留原文入口以便核验。
摘要:浙江余姚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生成式 AI 制作淫秽物品牟利案,郑某等 6 人通过改写系统提示词、设定角色卡越狱模型,构成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。该模型生成静态图片超 37 万张、动态图片超 6000 张,用户充值约 24000 美元;法官指出开发者主动篡改安全机制,仍属刑法意义上的淫秽物品制作者。
背景:背景分析:公司与行业类动态需要放在竞争格局、商业化路径、资本信号和监管环境中观察,单条公告不能代表最终结果。
Aioga 观察:Aioga 判断:这条动态更适合作为行业观察信号,当前信息足以建立线索,但不足以推导长期结论。
影响与后续:影响分析:对相关团队而言,短期应先核对来源、可用范围和实际成本,再判断是否值得接入或跟进。 后续观察:继续观察官方文件、合作落地、收入或用户信号、竞品动作和监管后续。

IT之家:https://www.ithome.com/ 9 月 8 日消息,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今天(8 日)报道称,曾是某游戏公司程序员的郑某组建研发团队,通过改写系统提示词实现 AI 模型“越狱”、设定角色卡诱导对话场景等方式,为用户输出淫秽内容提供技术条件。近日,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 利用生成式 AI 制作淫秽物品牟利案,认定郑某等人构成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 。
被告人郑某曾是国内一家游戏大厂的员工,在 AI 领域有一定影响力,也曾赴国外进行深造,2024 年 7 月,他接触到境外一款 AI 色聊机器人后,萌生了开发同类软件非法牟利的想法。
在产生这一想法后,郑某邀请同事谢某及在网上认识的严某等 6 人组建研发团队,经过调试后,团队研发的生成式 AI 模型于 2025 年 1 月在境外平台上线,并接入了“第四方支付”、虚拟币等多种渠道向用户收取费用。
郑某等人通过技术手段对基础模型实施“越狱”,突破了大模型 内置的色情内容安全限制 。用户在充值付费后,就可以在这个模型中选择角色卡和 AI 机器人进行色情聊天,这些聊天内容还可以通过消耗积分来生成淫秽的静态或者动态图片。
2025 年 7 月,公安民警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后进行立案侦查。历时两个月,将郑某等六名被告人 全部抓获归案 。

根据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孙钰萍介绍,该 AI 模型运营期间生成了 静态图片超 37 万张,动态图片超 6000 张 ,用户充值金额达 24000 美元,折合成人民币约 17 万元。经鉴定,在随机抽取的 12500 张静态图片和全量动态图片中有 9000 多张静态图片, 5000 多张动态图片被认定为淫秽物品 。
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诸张琳指出,目前的生成式 AI 模型本身都自带内容安全过滤功能,主要是为了拦截各类不良违法信息,它本身不是犯罪的工具。
但在这起案件中,被告人郑某等 6 人使用 提示词工程 ,通过反复编写修改系统提示词、设置角色卡、搭建对话场景等方法,突破了 AI 模型原有的伦理和安全防护限制,让用户在使用时能自动生成各类淫秽内容,把 AI 模型从一种通用工具训练成了一款专门输出淫秽物品的犯罪工具。
诸张琳提醒,“技术中立”从来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,我们 不能以内容由 AI 生成,就否定了开发者的“制作者”身份 。开发者主动篡改模型的安全机制,搭建便于产出淫秽内容的技术环境,对违法内容的生成具备 实质性的控制力 。虽然这个内容是应用户要求生成的,但开发者仍属于刑法意义上淫秽物品的“制作者”,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IT之家注:依据 9 月 7 日发布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》要求,利用深度伪造等技术进行诈骗、侮辱、诽谤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、制作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,坚决依法严惩,追究刑事责任。